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2015年自治区财政资金专项预算安排,现就下达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包括教育部平台、广西重点学科、广西科学实验中心、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高校科技服务平台和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各项目资助名单详细见附件1,其中,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另文下达。
二、项目实施
各项目高校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除教育部平台、广西科学实验中心和其他运行管理经费外,各高校应对获得的广西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广西高校科技服务平台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已列入各校年初预算或由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15〕30号)或财政厅《关于追加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专项经费的函》(桂财教函〔2015〕82号)追加下达。
四、提交材料
(一)请各项目学校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2015年广西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附件2)、2015年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附件3)和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任务书(附件4)报我厅科研处,并将任务书电子版(PDF版,含公章)发送至邮箱:ky221@126.com,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普通A4纸装订)加盖公章随后寄送。
(二)请以学校为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5年广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含另文下达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年度总结报告的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栋, 0771—5815222;黄漫熙,0771—581551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501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