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主要内容、选题等详见《广西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2、《课题指南》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分类列出,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5年)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允许申报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要符合本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3、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共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集三类。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4、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201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9月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6、请申报人员于9月1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刘晖晖老师OA,以便进行形式审查;报送正式材料时间为2015年9月7日。
报送正式的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六份(采用“1夹11”方式叠放,即将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的中缝处。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一份(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 《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压缩后发至科研科邮箱keyanke@gxt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处科研科,电话:3903828,3908603。
附件
科研管理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