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广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项目分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2个类别,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一)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涉及农林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二)立项项目。
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主要支持各高校科研人员自选研究方向的项目,由我厅立项下达,研究经费由学校或项目负责人自筹,涉及农林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2016年度设立的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必须要有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允许正高级职称人员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一)一般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和高职高专院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择优立项并给予2-4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目前承担有2项(含2项)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三)教研、教改、课改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各单位要根据项目管理规定配套项目经费,对未按照要求配套经费的单位,我厅将酌情削减申报名额。
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27日前,将项目汇总表(1份)和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我处科研科,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keyanke@gxtc.edu.cn,过期不候。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390832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15〕13号)
2、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3、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