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层次。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均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课题申请人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八、课题申报材料的填写
1.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九、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九、学校申报工作安排与时间调整
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社科的申报通知和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的要求,现将时间进度具体调整如下:
1.2016年1月5日前,课题组在申报指导专家指导下进行选题,填写选题论证表,二级学院可组织校内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机关各单位按科研工作量所在单位或申报学科分类到相应二级学院参加论证)。经论证后汇总将选题论证表电子版发送到:keyanke@gxtc.edu.cn。
2.学校1月9-10号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人进行集中面对面的选题指导,请各申报人预留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初稿写作与论证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安排。二级学院可视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初稿进行论证,或直接送校外专家外审,提出修改意见。
4.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修改稿,务必交一份纸质版到科研管理处社会科学科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将申报书发给校内外专家和科研科邮箱。为有足够时间对申报书进行指导修改,请各课题组尽量提前将修改稿发给科研管理处。
5.2016年2月21日-22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书进行初筛,确定上报名单,并将对申报书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课题组做最后修改,定稿。
6.2016年2月23日前,申请人将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1份报送我处社会科学科,同时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包(注明申请人姓名)发送到:keyanke@gxtc.edu.cn。(课题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印制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其他
1. 今年学校第一次对各申报人安排申报指导专家,各申报人在申报全过程中应积极主动与申报指导专家沟通,充分吸收申报指导专家的意见和成功经验,提高申报质量和水平。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和时间进度要求组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调整;同时抓紧完成课题选题、初稿论证工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属于限项申报,不按程序和时间进度要求进行申报的项目,不参加我处组织的外审,在上报时排名靠后。
3.由于申报工作安排在春节期间,请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注意接收各个渠道反馈的修改意见,在申报指导专家指导下及时修改。各申报人应于2016年2月19日前返校,以便及时解决在申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
4.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申报”栏或学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5.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不包含在本通知,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同期另有其他类别的国家级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和课题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自负。
7.无平台经费的二级学院在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过程中存在资金困难,可向科研管理处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处社会科学科,联系电话:3908987。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表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