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要求,组织师生和科研人员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转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16年1月14/UploadFiles/2016/1/附件:关于转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