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6年度广西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请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学院教师前期基础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桂师院科字〔2002〕08号),《广西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院科字〔2002〕07号)文件。
校管项目面向全校各单位在职教职员工,已主持过一次广西师范学院教师前期基础研究基金或广西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能再申请同类别项目资助。属于教改类、思政类的项目、职称为正高的教职工、已获得学校人才引进项目经费但未结题的教职工、获学校资助立项两项以上以及已获得学校资助立项未结题的教职工,本次不得申报。
1、前期基础研究基金重点资助对广西支柱产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的科技攻关项目、产学研结合项目;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创新性强、学科优势明显,瞄准学科前沿的基础性研究项目的前期研究;目的是为申报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做基础性和探索性研究。优先资助以下科研项目:
(1)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与重点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多学科联合攻关的项目;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的项目;
(3)历年来科研项目完成质量高,认真履行合同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2、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及要求:
(1)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即198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2)业务基础较好,基本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教学效果良好;
(4)能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时间保证。
二、2016年3月21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交到所在单位。
三、2016年3月22日-3月27日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
四、2016年3月29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版、评审表、项目汇总表)交到我处。
附件:
1.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请书
3.评审表
科研管理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