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4-07-03
项目负责人携带合同等材料(具体见附件)来科研处(鸿远楼227)自行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填写登记。待免税登记审核通过后,科研处相关负责人会将从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1发送给项目负责人(一般发送至OA邮箱),然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地址:南宁市科德路3号9楼904;联系电话:0771-3370890)盖章。将盖章后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1电子版(pdf)发送至cgzh@n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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