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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和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广西科协现开展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和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相关内容,做好推荐工作。

一、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获奖名额及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厅局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人选。

  (二)各推荐单位可推荐2-4名候选人。

  (三)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但获奖后再创突出业绩,符合条件又未获得过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可直接向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四)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五)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六)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七)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评审材料

  申报第十二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由申报者填写。申报者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评审组。

  (三)《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3份,由被推荐人详细填写。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3份,由申报者所在学院或部门如实撰写,事迹内容应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

  (五)《广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被推荐人须经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3名专家应有两名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六)《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不够请自行复印。

  (七)《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二份。

  (八)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包括: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材料。

  (九)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3张(小2寸)。

  (十)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人选产生后,从中遴选若干名作为候选人推荐申报中国青年科技奖。

     五、申报者请于2015112下午下班前将所需材料报送我处科研科,同时将电子档发至我处邮箱:keyanke@gxt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3908603

 

     附件: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和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材料汇总

                                   

 

                                     科研管理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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