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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点击数:

校内各理科学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已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四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三、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请最迟于81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四、申报截止时间

     (1) 2015年7月1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815,逾期后果自负。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2015810前报送至我处科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我处邮箱:keyanke@gxtc.edu.cn

    、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73后电话索取。

      

    联系人:周红松 3908603

   

附件: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科研管理处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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